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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两年内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将分别精简20%
来源: | 作者:bjssdsh | 发布时间: 2016-06-06 | 364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2日下午,宝鸡市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利用两年时间,通过整合精简,基本实现全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2012年年底基数上分别精简20%的目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我市已正式下发《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就我市规范事业机构管理,盘活事业编制资源,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方案》要求,此次市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将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精简高效、优化配置,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采取撤、并、减等方式,对具备转企条件的事业单位实施改革,对同类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于承担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职责任务严重萎缩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原则上精简10%,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量原则上精简20%,市属公立医院暂不纳入精简范围。此外,对于整合、精简后的事业单位,要对机构名称、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事管理等进一步规范。

  马赟在讲话中指出,各级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整合精简、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理解和支持整合精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调研,从大局出发,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排出工作进度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整合精简规范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此次整合精简工作,对于涉及到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财产处置等政策问题,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切实解决精简整合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整合精简、规范管理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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