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午后,渭滨区市场监管局企个股办公室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一名神情焦虑的女士站在门口探身问道:“这里是市场监管局吗?我要咨询‘黑名单’的政策,可以接待一下吗?”
“可以,请坐下慢慢讲。”工作人员小孙热情地把她请进办公室。
在简单介绍自己的身份后,这名女士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我姓李,多年前和朋友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后来由于长期不经意就停业了,准备办理清算注销手续。昨天我接到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说是我的商贸公司进入‘黑名单’了,税务清算要重点审查,还要补交一些材料,审查时间也要延长。我已经很长时间不经营了,不懂政策,不清楚什么是‘黑名单’。”
小孙引导李女士在电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贸公司信用信息,发现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2015年6月28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又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移出,2018年7月3日被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小孙说:“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黑名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开这些信息,任何个人、组织、政府部门都能看到。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政府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市场监管领域内从严审核、从严控制,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我懂了,企业进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黑名单’后,税务局也看到了这个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因此在税务清算时要重点审查。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当初出国时我就应该把这家商贸公司注销了。”李女士说,“想早点办完注销手续,了却这桩心事。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商贸公司的‘黑名单’?只要能消除‘黑名单’,我宁愿缴罚款。”
小孙解释道:“‘黑名单’制度是信用惩戒措施,通过信息的开放和共享,警示企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自觉积累商誉信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履行相关义务,没有再出现严重违法情形的,可以在5年后申请移出。”
李女士追问道:“5年时间太长了,现在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请你一定帮我想想办法!”
“目前,你的商贸公司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尚未届满5年,不符合移出条件。请你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尽快完结税务清算,然后到登记注册大厅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吧。”小孙答道。
李女士感慨地说:“信用时代,企业积累信用不容易,失掉信用却是轻而易举。这次教训深刻,我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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